北京的胡同多如牛毛,独独八大胡同闻名中外。因为当年,这里曾是烟叶花柳巷的代名词。“八大胡同”在西珠市口大街以北、铁树斜街以南,。“八大”是虚指,该地区至少有十五条胡同属于老北京的“红灯区”。公认的八条胡同是:百顺胡同、胭脂胡同、韩家潭(现名韩家胡同)、陕西巷、石头胡同、王广福斜街(现名棕树斜街)、朱家胡同、李纱帽胡同(现名大力胡同、小力胡同)。在这八条街巷之外的胡同里,还分布着近百家大小妓院。只不过当年,这八条胡同的妓院多是一等二等,妓女的“档次”也比较高,所以才如此知名。昔日八大胡同中的百顺胡同、胭脂胡同、韩家潭、陕西巷,集中着一等妓院;石头胡同聚集着众多"茶室",二等妓院;王广福斜街、朱家胡同、李纱帽胡同,多散布着三等妓院。
如赛金花住过的怡香院,现在是陕西巷宾馆;小凤仙住过的云吉班,现在是大杂院;蔡锷与小凤仙的双栖之所——樱桃斜街11号的小楼,现为长宫饭店……
八大胡同一开始并不是"红灯区",而是进京戏班的所在地。清朝,实行"旗民分城居住"的政策,八旗都住在北京内城,汉人迁至前门以外。八大胡同最初是为戏班子提供到京师的住处,是旅馆性质的,当时的戏园子集中在大栅栏,演员们进京就选在了大栅栏以南、新华街以东的八大胡同一带。"当时徽班进京就下榻八大胡同的韩家潭、百顺胡同一带,此后四喜、春台等戏班相继来京,下榻八大胡同的百顺胡同、陕西巷和李铁拐斜街。所以老北京有句俗语:人不辞路,虎不辞山,唱戏的不离百顺、韩家潭。可见八大胡同与戏曲活动的深刻关联。
"相公又是由戏曲活动发展起来的。清朝的这个特点很特殊,禁宿娼而不禁狎优伶,梨园界男色大兴,找相公成了上层社会的风气,慢慢发展成同性间相互爱慕的关系。"相公",就是男性娼妓,古时叫"兔子"、"小唱",即"小娼",也有称"小手"的,后来称"像姑",即像姑娘的意思,再谐音为"相公"。有的甚至有"状元夫人"的称号。
到了清末民初,妓院主要集中在前门外大街,一是因为这里离内城较近,官员们出城享乐比较方便;二是这里有火车站,南来北往的旅客多;三是前门外大街是京城著名的商业街,相当繁华;四是这一带是戏园子、茶馆、酒楼的集中地,吃喝玩乐,可自成一体。
据30年代末的一份统计资料,当时“八大胡同”入册登记准予营业的妓院达117家,妓女有750多人,这只是正式“挂牌”的,还不算“野妓”和“暗娼”。
老北京的妓女分为“南班”与“北班”两种,一般来说,“南班”的妓女主要是江南一带的女子,档次高一些,不但有色,而且有才。这样的妓女陪的多是达官显贵,如京城名妓赛金花、小凤仙等。“北班”的妓女以黄河以北地区的女子为主,相貌好,但文化素养差一些。“八大胡同”的妓女以“南班”居多,故多为一、二等妓院。而其它地区的妓院,大多数是“北班”。当时在京城做官和经商的人多是南方人,因此,“八大胡同”成为这些达官贵人经常出入的地界。